赵野田
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社会快步发展的30年,是中华民族快速崛起的30年,伴随着经济、政治、社会等一系列巨大变化,我国的价值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回首刚刚过去的30年,我们会清晰看到:价值观的变化不仅是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精神前提。面对现实与未来,正确认识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价值观的变迁,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思想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作用。
一
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迁,人们用得比较多的概括性语言莫过于“多元化”。甚至有学者认为,“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多元化的事实已无人表示怀疑和异议”。 “在现代中国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的发展,从一元价值观走向多元价值观的这种转变,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 一般地,人们认为:从来源和基础方面看,任何人的价值观都不是凭空产生和改变的,归根到底它反映了人的社会存在,即生存方式、生活条件和实践经历等特征。价值观的深层基础是主体的根本地位、需要、利益和能力等具体情况,是人的价值生活在头脑中的反映和积淀。价值观总是和人的现实状况相联系,不同地位、不同条件、不同经历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因此价值观是多元的。笔者认为,如此说来,价值观从来并且永远是多元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主客观条件总是有所不同的。然而,我们知道,人“作为以自然生命为载体的精神性存在都是一个统一体;而任何统一体存在的内在本性只能是一元性。为什么统一体的内在本性只能是一元性?因为只有当统一体的内在本性是一元的时候,该统一体才得以存在,否则必然出现分裂和瓦解。统一体的内在本性中如果不是一元而是多元,那么出现几元,它就会分裂为几个小的统一体,而分裂后的每个小统一体的内在本性又呈一元性。” 这个道理并不难理解,我们以价值观为例做一说明。价值观——具体的领域或事物上的价值观念——为人们行动指出一个方向。价值观念不同于(关于事实的)知识,知识多多益善,价值观念越少越好。一个人,在价值观念单一时,只有一种价值理解和追求,只有一种行动方向,此时这个人信心充足、方向明确,从来也不怀疑自己行为的合理性。如果有了另一种价值观念时,就多了一个价值方向,会让人感到无所适从,难以选择,从而导致价值方向和行动目标的冲突。价值观念不论多么落后、多么愚昧,只要它的方向是单一的,就不会产生价值冲突,人们对价值的理解和追求是唯一的,行动的方向也是唯一的,在价值选择上不会出现困惑,对行动的合理性也不会产生疑问。
也许有人会说,即使这样也不能否定价值多元论,因为,价值多元本来就是相对于个体之间而不是个体本身而言的;价值观总是和人的现实状况相联系,不同地位、不同条件、不同经历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因此价值观是多元的。
人的存在方式有个体、群体和类,作为价值主体的实际上只有两个层次:个人主体和共同体主体。如前所述,任何一个统一体或共同体的内在本性只能是一元性而不可能是多元性。社会或国家作为一个共同体,其内在本性也只能是一元性而不可能是多元性。单独的个人作为价值主体既然无法离开社会或国家,那么,它们就不能不受社会或国家这一共同体的一元性的内在本性所支配而呈现一元性发展。实践上,任何特定的社会里,虽然不同的社会群体、个人在价值目标、实现价值的手段等方面都不一样,但是作为社会的共同意识形态,人们有着普遍的价值认同。这是因为,任何时代的价值观,都是那个时代的经济基础、社会政治结构和文化心理背景的产物,因而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客观性。人们不能超越时代去建构一种价值观。当然,这里所说的普遍的价值认同,是指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 。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这种物质关系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具有统治的、主导的、强力推行的意义。任何社会主导的普遍价值观,都是一元而不是多元的,它是社会中每一成员赖以生活和实践的最高行为准则,是维系和支撑该社会统一、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普遍精神。“西方价值观”、“东方价值观”以及“中国传统价值观”等概念之所以能成立,原因就在这里。尽管每个人的价值观是有差别的,但中国人的价值观和美国人、英国人等外国人的价值观相比,其共同性还是主要方面。任何统一体存在的内在本性只能是一元性,人的个体如此,群体也如此,类还如此。
人与人(包括个人和共同体)之间价值观的差别还是表述为“多样化”更为确切。有学者指出:“所谓价值的一元性与多元性,是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说的。价值的一元性是指人类的价值观念在绝对终极意义上的理想指向的统一性、目的论意义上的一致性和普遍表现形式上的共同性,而价值的多元性则是其相对具体意义上的现实过程的层次性、实践手段上的多样性和特殊内容结构上的差异性或丰富性” 。笔者认为,这里的多元性应当说成多样性。因为所说“多元”主要不是指价值主体的数量在两个以上,而主要是指两个以上主体之间价值观的不同。如前所述,人无论作为个体、群体和类等哪种统一体存在的内在本性只能是一元性。既然人类的本性是一致的、一元的,那么,价值观怎么可能是多元的呢?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总具有双重的主体身份:一方面他是个人,是独立的完整主体;另一方面他又总是一定集体、群体或阶级、民族、人类中的一部分,是更高层次主体的一部分。在后一个层次上,个人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一个大主体的细胞参加着这个主体的活动,他身上体现着这个大主体的个性,即所有细胞的共性,他的价值与其他细胞的价值不是无可争辩的,而是有统一性的。 他作为个人的价值观和作为一个大主体的细胞的价值观,应该是协调统一的“一个”价值观,而不能是对立冲突的“两个”价值观。一个正常的个人,他的精神世界——价值观一定是统一的——一元的,在这个一元的、统一的精神世界——价值观中,其具体内容又存在着一定的层次性、多方面性和丰富性。同理,一个正常的共同体乃至人类的价值观——精神世界一定也是统一的——一元的,我们决不能因为不同群体乃至阶级、民族价值观的不同或冲突而否定或不承认不同空间范围内形态各不相同的文化都曾经或将要经历着大致相同的演变过程,即呈现出一元性发展。价值观上的差异,就其本质而言,是人性发展的不同阶段的表现,这种不同表现只能说明不同主体在一元性的历史发展中各自的进程不同而已。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对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是乐观的,对于当下流行的价值宽容、和谐社会建设亦是认同和肯定的。
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历来就是一元(相对于人类而言,这个一元也是“多”样中的“一”样)主导,多样化并存。只不过经过30年改革开放急风暴雨的洗礼,社会主导价值观更加合理,不同层次主体的价值观更加多样化而已。
二
价值观或价值体系的首要的或最基本的问题是:以“谁”为最终的价值归宿,即以“谁”为价值主体?在实践上一般地表现为以个体为最终的价值归宿还是以群体为最终的价值归宿。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社会的价值归宿已由国家转向了公民、由群体转向了个体,即价值主体由一元转向了多元,价值观也就由一元化变成了多元化,这应是价值观多元论者的逻辑。
中国传统价值观是重群体轻个体的。西方价值观则相反,它以个体为中心,拥有理性自由的个人成为价值的最终归宿。 自从辛亥革命扫除封建体制以来,群体主义价值观不断受到冲击,个体日渐从封建家族的阴影中解放出来,个体的需要和愿望得到尊重,个体的地位和价值受到重视。但总体上看,中国社会仍然主张群体主义价值观的基本理念。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就是这种群体主义价值观的集中表现。那一时期所主张的集体主义原则和价值观,虽然在理论上也重视个人权利,但在具体实施或面对具体问题时,往往又忽视了个人权利。改革开放特别是推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相应地,人们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巨变。对于这一变化,学术界似有比较一致的认识,例如,有人认为:“价值归宿渐渐从抽象的群体转向现实的个人。这是我们价值体系变迁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也有人认为:“确立公民本位价值观,这也应该成为当代中国价值观变革的一个大趋势” 。还有人认为:不管怎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虽然有点斑驳迷离,但其主线还是基本清晰的,这就是从原来的整体价值观向整体价值观与个体价值观融合的变化。”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的精神面貌等方方面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0多年时间里就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探究这些变化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重视了个体的利益,这应该是个无可争辩的事实。的确,经济利益的价值追求激起了人们劳动的热情,尊重个人利益的经济原则提供了人们奋斗的动力。但是,笔者认为,不能由此说我国社会的价值归宿“已从抽象的群体转向了现实的个人”,或“从国家本位转变为公民本位”或“从原来的整体价值观转变为整体价值观与个体价值观融合”。因为,虽然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的社会价值体系以及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仍然保持着集体主义的精神特质。或者说,我国的社会价值体系以及人们的价值观经过30年沧桑巨变,以集体(或社会)为价值归宿的本质没有改变,所改变的只是表现形式和实现方式。好不好保湿粉底液哪个牌子好好用如何美白脸部最好什么保湿补水眼霜最好
对此我们有必要强调或明确:对过去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的反思和纠正不等于现在不坚持或放弃集体主义原则;尊重、保护和发展个人利益,是集体主义的应有之义。
对过去坚持集体主义原则的反思和纠正不等于现在不坚持或放弃集体主义原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确广泛地存在着片面地强调集体至上性、绝对性的现象——过分地强调集体的权利,而对个人的权利重视不够;过分地强调个人对集体应承担的义务,而对集体必须维护其成员的切身利益强调不够。对此,我们已经做出了深刻的反思和坚决的纠正。但这绝不等于放弃了集体主义原则,价值归宿由集体转向了个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用“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做判断和选择,也不能简单化地认为对传统的群体主义和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反思和纠正就是主张个人主体的价值归宿。因为:首先,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这是由人的社会性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决定的。这个集体主义价值观科学性的根本依据,不会因为我们怎样理解和坚持集体主义而改变。其次,“尊重、保护和发展个人利益是集体利益的内在要求” 。集体主义并不把集体看作是唯一的存在,而只讲集体不讲个人,只承认集体利益不承认个人利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强调集体必须尽力保障和发展个人正当利益。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集体主义,“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 。我们既不应放弃集体主义,又不能重复过去的错误,那应怎么办?在现阶段,强调尊重、保护和发展个人利益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又是基于对过去错误的反思和纠正而做出的时代选择。再次,对过去的反思我们深切认识到:必须尊重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也离不开个人。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马克思还认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从根本上说,社会的一切现象,都是由无数个体所创造的,同时也不过是人的个体发展或个体活动借以实现的形式。社会无非是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形式,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个体的自由和发展,个人的幸福和美满,人性的独立和解放,是人类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个别个人的理想。同样道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内含着全体中国人共同奋斗和共同富裕。最后,价值活动也遵循着文化及社会心理遗传的规律。群体观念、整体观念在中国人思想情感中根深蒂固,这是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的精神根源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力量所在。中国人的“大我”“小我”观念已经内化成了一种基本的价值尺度和情感精神,这一点在一些走出国门置于个人主义国度中的人身上体显得尤为明显。中国历史上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无不是追求一个在特定情势条件下的一个小我与大我的恰如其分的关系,都是把小我的价值体现在与大我的联系之中。这绝不是用西方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理论逻辑所能推导出来的个别现象,“处于一定集体之中的人们,从长期的切身体验中,一旦形成了自己归宿的集体是自身利益的维护者和实现保证这种信念之后,就会将自己的集体视为自身的‘保护神’。人们在自己的‘保护神’面前,只会虔诚地祷告,由衷地供奉,绝不会有丝毫的不敬或怠慢,也绝不会做出为了个人利益的获得而去损害自己的‘保护神’这种蠢笨之举。我们的集体主义,大胆地承认集体形成的出发点是为了个人利益,努力地在实践中去获取广大群众的认同,就会产生巨大的不可离散的向心力。”
尊重、保护和发展个人利益,是集体主义的应有之义。首先,任何个体,都不是抽象的个体,他只能是生活在群体中的现实的个体。人在“类生活”中才成为人。个人是离不开与他人和群体、社会的联系的;个体的价值,也只能在群体中实现。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 其次,尊重、保护和发展个人利益不等于以 “个人”为本。尊重一己个人利益,尊重单个个人利益,在逻辑上是不能直接产生、也不能在现时中实现尊重每一个人利益的。因此,改革开放特别是推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等所主导的仍然是集体主义价值观,在强调“重视个人利益的同时,明确地提出以人民为本、集体优先的原”,强调“自觉地在集体中并通过集体实现个人的利益、价值和自由” 。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这里有必要强调“人民”这个概念:“人”包括“个人”和“群体”;“相对于更加抽象的整体性概念‘人’、‘人类’等而言,‘人民’范畴表达了一种特殊性、具体性;人民并不是无条件地指无差别的一切个人和一切个人的总和,而是特指排除了反人类者之后的人和人类。相对于更加特殊而具体的各种个体形式而言,‘人民’范畴表达的是众多个人的共同性,因此它更具有整体性。” 人民,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主体,也是我们国家和社会价值体系最终的价值归宿。“人类生活的原则,必然需要确立自己的最高价值主体,才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假如否定了人民这个现实中的最高主体,而认为一切人都可以无条件地自立为最高主体,或认为可以另有一个代表“人类”的主体,那么现代文明中包括政治在内的一切价值信念和判断将会有怎样的最终标准,这些标准又将从何而来?” 总之,中国社会历经改革开放30年发展变化,决定价值体系或价值观性质的方面——价值归宿的本质没有改变,不论如何称谓,它仍然是一个内涵集体主义精神特质的群体性或整体性的范畴。
三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弘扬集体主义价值观。许多人认为,市场经济凸现的是个人价值、个人利益,重视的是个人的物质需求、物质利益,因而个人主义价值观应代替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这种将集体主义价值观与计划经济体制联系在一起,而将个人主义价值观与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的观点是错误的。经济体制本身只是存在着产生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的可能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不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体制作为经济发展的手段,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强化集体主义价值观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的因素。同理,个人主义价值观的经济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不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对于个人意识、个人取向具有放大、强化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也不是唯一的、根本的。改革开放30年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伟大变革。这场变革是为了巩固完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而进行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更新,而不是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的变更。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仍然内在地要求集体主义价值观与之相依存、相关照和相协调。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大量实践,特别是1998年抗洪抢险,2003年抗击非典,2008年与冰雪灾害作斗争、抗震救灾和成功举办奥运会等等惊天动地的大事件,雄辩地证明:中国人民不屈不挠、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功和成就,得益于坚定地进行改革开放,得益于坚定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益于在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坚定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集体主义原则。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才能从党和国家以及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使社会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使劳动者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也只有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才能把市场经济本身的负效应限制在最小程度,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放弃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