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育红
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生态文明”被写入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之中。它不仅丰富了和谐社会的内涵,也是我国多年来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取得成就的总结,是对人与自然关系所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的再一次升华,是中国共产党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向世人所做的庄严承诺。
一、循环经济是通向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
生态文明的含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①。从广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文明形态表现在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领域,体现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从狭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的生态文明,侧重点都在于强调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其中特别强调:“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这充分表明,循环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
本文仅以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为例来分析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与传统“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排放”的线性经济增长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一产品一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闭环流动模式。循环经济强调“3R”原则,即减量化、再使用和再循环。
“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的第一法则。它要求以尽可能少的原料和能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的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从经济活动的源头就开始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也被称为减物质化。换句话说,减量化原则要求经济增长具有持续性及与环境的相容性。人们必须在生产源头就充分考虑资源的替代与节省、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预防废弃物的产生,而不是将重点放在生产过程的末端治理上。减量化原则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产品生产的小型化和轻型化,产品包装的简单适用而不是豪华浪费;在消费中主要体现为适度消费、层次消费而不是过度消费。
再利用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物能够以初始形式被多次和反复使用,而不是一次性消费,从而避免产品过早的成为垃圾。同时,要求系列产品和相关产品零部件及包装物兼容配套,当产品更新换代时,零部件及包装物并不淘汰,可用于新一代产品及相关产品。再利用原则还要求制造商和消费者应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期,而不是频繁的更新换代。
再循环原则要求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完成其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不可恢复的垃圾。再循环有两种情况:原级再循环和次级再循环。原级再循环即废弃物被用来生产同种类型的新产品,例如用废纸再生纸张、易拉罐再生易拉罐等;次级再循环即将废弃物转化为其它产品的原料。原级再循环在减少原材料消耗上面达到的效率比次级再循环要高得多,是循环经济追求的理想境界。
由此可见,循环经济是基于传统工业化以来,伴随着世界工业文明的快速发展,人类把“征服自然”的欲望和“改造自然”的活动推向极致,以“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为特征的线性经济模式的严重弊端所提出的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该发展模式与传统工业文明下以“以人类为中心”所引发的人与自然尖锐对立不同,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循环经济在理念上既是生态文明题中应有之义,在实践中更是通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目前,德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走在循环经济发展前列。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正处于加速工业化进程之中,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依然极为强烈,所引发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较发达国家要严重得多。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能源紧张等问题已经发出警示,经济发展模式若再不彻底转变,失去资源和环境依托的经济增长就会后劲乏力,经济大起大落的风险就会加大。因此,为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状况
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源于对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和国际社会对环境公害的反思。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探索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污染,将废弃物的末端治理转向过程控制。90年代后,以清洁生产为核心,我国对废弃物产生及治理开始实施源头控制。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推行和实施清洁生产的新阶段。2004年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年份。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在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循环经济”模式首次被提到2005年的中国经济战略中,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2005年6月2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成为我国目前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性文件。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努力探索适合国情的实践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大量企业加入了清洁生产行列。我国从1993年起开始推行清洁生产,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在发展中国家,我国是国际上公认的清洁生产搞得最好的国家。目前我国已在20多个省(区、市)的20多个行业、4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了20个行业或地方的清洁生产中心。有1万多人参加了不同类型的清洁生产培训班,5000多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几百种产品获得了环境标志②;二是生态工业蓬勃发展。1999年,我国开始启动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2001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设我国首家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广西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在工业企业集中区先后设立了17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中西部地区6个,东部和中部地区11个;三是生态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从20世纪90年代起,农业部在全国批准了两批共51个生态农业示范县。2002年,农业部从我国各地实施的370种模式中选出了北方“四位一体”生态模式及配套技术等具有代表性的十大生态农业模式和技术体系,并正式将这十大模式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农业部的重点任务加以推广。四是循环经济试点省(市)工作业已展开。循环型城市和循环型示范省的建设均属于区域范围内的循环经济实践,这在国内外都是新生事物。循环型区域一般来说是循环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在更大范围扩展的产物,是通过调整区域产业结构、转变区域生产和消费模式,构建各种产业生态链,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高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国循环型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省的建设就是在区域范围内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积极探索。
由于循环经济在我国起步较晚,在发展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譬如对循环经济的理解过于狭隘,使得不少地方政府在推动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中忙于构圈建链,将循环经济发展局限在微观领域,忽视了循环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更加宏观的视角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与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另外,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政府主导痕迹十分浓厚,忽视了市场机制的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将循环经济当作“政绩工程”、当作项目来抓,各地一哄而起,甚至打着发展循环经济的旗号掀起新一轮投资热潮。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虽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绝不能替代市场。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要求与之配套的发达的市场制度,需要重新构建社会的价格形成机制,将生态环境要素纳入市场运行机制中。同时,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但许多地方和部门的领导人认为,发展循环经济核心在于技术,只要循环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清洁生产技术、节能技术、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等发展或提高了,其“3R”原则自然就会得到贯彻和落实。实际上,由于存在诸多现实条件的约束,我国循环经济发展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制度创新。否则,“先污染、后治理”难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搭配图片瘦腰美白保湿面膜排行榜瘦腰胸部小怎么办排名什么眼部清洁好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两个着力点
循环经济目的在于通过“循环”获得“经济”,化解资源环境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桎梏,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中,任何一个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撑。技术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可替代或节约资源,减少人类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即提高单位资源消耗的经济产出,使资源消耗从高增长转向低增长甚至零增长;通过在生产过程的源头进行系统设计,避免或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并对生产及消费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以节约资源并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减轻资源环境的压力。
在技术给定条件下,制度安排对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不好的制度对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效果十分有限,并导致资源环境问题进一步恶化。有效的制度安排则使资源环境得到合理开发和保护,即使遭到破坏,也可较快得到修复。循环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对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反思批判后的创新,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它必将触动并重新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关系。因此,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激励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着力点一 ——技术
技术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技术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另一方面,技术对可持续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目前,人们将注意力更多地关注于各国之间的高新技术竞赛,对技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带来的隐患和不良后果虽有所警惕,但总体来说,警觉和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美国学者巴里·康芒纳认为,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地球由“自然生态圈”和“人造技术圈”两个世界构成,技术圈现在已经强大到能够主宰生态圈的自然过程的程度,人类对生态圈的攻击已经引发了生态圈的反击,这两个世界正处于交战状态③。
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人类行为对自然界的影响已超过了地球上任何其它物种。18世纪60年代,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第一次技术革命,标志着人类社会从农业中心社会转向工业中心社会。蒸汽机的问世,不仅带动了煤炭、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发展,也使人类向自然索取能源和材料的需求扩大。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电力技术和内燃机为主要特征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使石油成为主要的动力能源,人类以更快的速度对不可再生资源进行攫取,工业污染开始显现并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二战后,特别是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为主体的第三次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但一方面发达国家的后工业化与信息化、知识化并没有减少对资源的耗费;另一方面,随着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加速工业化进程,对环境污染和破坏、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费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技术创新方向,消除因技术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使技术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虽然,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毫无疑义的是,克服技术进步的负面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出路仍在于加快技术创新本身。这是因为,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要根源恰恰在于技术落后。技术落后导致自然资源过度消耗,能源利用率地下,环境污染严重,生态遭到破坏。因此,只有在生态技术创新中才有可能解决这些问题。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着力点二 ——制度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也可以称为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手段,主要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教育手段。
法律手段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属于正式规则,包括循环经济相关法律的立法与执法。法律手段是其它手段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循环经济不是在传统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自动产生的,而是在法律的强制规范下一路发展起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资源环境问题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法律手段具有公平性和刚性,是硬约束和正式规则,不受各种利益集团的影响;二是法律手段威慑性强。通过对违法违规者进行严厉制裁,可对知法欲犯法者起到震慑作用,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行政手段是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威和职能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各级政府部门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其它组织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当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都不能纠正外部性所引发的资源配置不当时,国家行政干预就成为必要。具体说来,政府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主要有: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利用政府可支配资源对循环经济发展进行投入和支持、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府决策机制、利用政府的强制力量加强对资源环境的监管力度。
市场经济条件下,采用经济手段能够使企业主动地、创造性地发展循环经济。经济手段主要有庇古手段和科斯手段。庇古手段侧重于政府干预,是末端治理手段,包括税费手段、补贴手段、押金—退款制度。科斯手段包括自愿协商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可见,科斯手段更倾向于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经济手段的作用首先是激励,各种有利于资源环境的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鼓励那些率先实行低消耗、低污染的经济活动,激励经济主体进一步采用先进、科学的技术设施。二是约束,通过征收税费等手段可引导企业摒弃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行为,迫使各类经济主体采取果断措施转变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在经济制度的约束下逐步回到正确轨道上来。
教育手段是通过对循环经济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对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宣讲灌输及循环经济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示范,使企业和公众懂得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和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使其形成循环经济理念并提高循环经济觉悟。教育之所以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手段主要是因为,教育能够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从而有利于公众循环经济觉悟的提高。资源环境问题有时市场管不了,政府也管不了,需要公众的“觉悟”。另外,从成本—效益角度来看,教育手段投入成本较低但获取收益较大。这是因为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强烈的正外部效应,政府可以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产出。
教育手段是一种软约束,其局限在于它缺乏执行过程中的强制力,难以形成强有力的硬约束,教育手段必须与其它手段配合使用。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教育手段只是发挥辅助作用,但这种辅助作用又是不可缺少并无法由其它手段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