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招标采购工作,我校拟通过综合评选方式择优选择预防实验室建设项目(包3-7)招标代理,欢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概况:
预防医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3:气相、液相、原子吸收设备预算约99.5万元。
预防医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4:光学仪器与计量设备预算约60万元。
预防医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5: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仪与离心机等设备预算约90万元。
预防医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6:卫生毒理与健康评价实验室设备预算约98万元。
预防医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包7:卫生理化与环境卫生实验室设备预算约35万元。
以上5个包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
二、要求:
1、诚实守信,无不良信誉记录,企业形象好。
2、经抚州市财政局认可的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代理机构,承担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应完成的工作。
3、公司具有开标、评标场地,录音录像设备完好。
三、递交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加盖公章);
5、公司近一年业绩(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近一年负责的项目清单(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密封送达。
四、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止
2、地点: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行政楼309
3、联系人:史老师 0794-8255353 13755997061
五、选择方式:
综合代理费收取标准、业绩、执业情况等择优选取。
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
2023年11月1日
|